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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烯气体安全使用及卫生注意事项
来源:www.btsmqt.com  |  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15日
  乙烯是一种具有轻微碳氢化合物特有气味的无色气体,对眼睛、鼻子、喉咙和呼吸粘膜有轻微刺激,属于低毒气体。短期接触乙烯不会引起慢性疼痛,但长期接触会引起头晕、全身不适、思维不集中等症状,个别人也会出现胃肠道功能障碍。乙烯在低浓度时有刺激作用,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,但没有明显的兴奋阶段。吸入高浓度乙烯会立即导致意志丧失;吸入75%-95%乙烯和氧气的混合物会引起麻醉,但会迅速醒来;当吸入浓度比变为25%-45%时,疼痛会消失,无意识。小鼠吸入LC为95000cm3/m3。对于吸入乙烯气体的患者,应立即脱离污染区,移至新鲜空气区,注意保暖,保持呼吸道畅通,呼吸困难时应输氧,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如果乙烯进入眼睛,可以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并用2%的普鲁卡因滴入。如果皮肤冻伤,可以用42℃左右的温水浸泡复温,然后送医院诊治。

  乙烯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爆炸极限为2.7%-36.0%(体积分数)。包头工业气体乙烯易燃,遇明火、高热、助燃剂、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。乙烯与氟、氯等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。乙烯自燃湿度为425℃,最大爆炸压力浓度为8.0%/0.89MPa,最大爆炸压力为6.5%。


包头工业气体


  乙烯生产中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。1973年至1975年,文献披露了10多起重大工厂破坏事故,主要原因是管道泄漏、仪表故障、操作错误等。因此,在设计中应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生产安全。在生产过程中,应定点分析大气中的乙烯浓度,使其低于5500 cm3/m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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